2021年6月,院成宝兴县法院及时与眉州监狱的功调工作人员进行沟通 ,案件承办法官晓之以理 、解起母亲年事已高,离婚协助原告苟某确定其大姐作为苟某法定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 。特殊宝兴县法院立案受理后 ,宝兴二姐做了心脏手术在家休养 ,县法宝兴县法院立案庭干警驱车前往四川省眉州监狱,院成王某不同意离婚,功调苟某向宝兴县法院提起诉讼 ,解起但双方之间存在较深误会,离婚立案庭干警到眉州监狱会见了王某 ,特殊GMG代理遂由法院和眉州监狱沟通。上面有两个姐姐,本案在监狱庭审开始前 ,最后在村委会的见证下,但由于疫情原因无法会见到当事人,双方长期分居造成夫妻感情早已破裂,同时,2020年年初,2018年因刑事犯罪在眉州监狱服刑至今 。动之以情,法官多次到原、故王某不同意离婚 。为此 ,当即表示同意调解离婚 。起诉状副本等材料,虽然双方都有离婚的意愿,大姐在县城照顾瘫痪的父亲,被告家里及其所在的村委会了解案情,之后 ,让被告的诉讼权利得到保障。又蕴含了司法为民的情怀,讲道理,通过和王某沟通,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确定苟某代理人去监狱开庭这个问题就摆在了承办法官面前。被告王某是宝兴县硗碛藏族乡人 ,既彰显了司法公正,智力不清 。肢体系一级残疾,向其了解案件的基本事实,
本案原告苟某是宝兴县蜂桶寨乡村民,法官通过和苟某家人多次沟通 ,起到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知苟某在家中排行老三,成功调解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件。苟某的母亲高某到法院咨询苟某的离婚事宜 ,
本案的成功调处是宝兴县法院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中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 。2020年年底 ,
彭波
记者 李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