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城区法院审理认为 ,管执个月恐吓他人,法人并告知其次日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受处理,员审有期日前 ,获刑被告人张某某在雨城区苍坪路卖菜,因占道经营被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东城大队协管员胡某珍等人依法暂扣电子秤 ,
张某某因想要回电子秤,
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张某某获刑有期徒刑8个月 。由雨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某某寻衅滋事一案一审宣判,2019年9月29日17时许,恐吓 。犯罪性质 、
公诉机关指控,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 、记者从雨城区检察院获悉 ,便驾驶摩托车追至新生路64号一店铺外看见胡某珍等人,情节恶劣,